入驻流程

    —— 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入驻流程 ——

    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入驻流程

      第一条 中心根据入驻制度确定孵化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服务。

      第二条 社会组织进入中心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在自贡市内注册、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有3人以上骨干成员,组织架构健全,具备独立承接项目资格;
      (三)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有明确的组织目标、宗旨、服务对象;
      (四)有强烈的入驻孵化意愿。

      第三条 社会组织进入中心程序:
      (一)撰写招募通知:根据中心孵化情况撰写招募通知;
      (二)发布招募通知:经区民政局审核后,方可发布招募通知;
      (三)候选机构名单收集:根据招募情况确认社会组织候选名单。

      第四条 中心为签订孵化协议的社会组织制定孵化方案,孵化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对于特殊要求的社会组织,经责任人提出申请,可延长孵化时间。

      第五条 入驻接受孵化的社会组织在孵化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社会组织孵化管理制度。